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,微信同号)

开车转弯差点撞人怎么处理

发布时间:2025-12-14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针对开车转弯差点撞人的处理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为核心法律依据,以下结合条款详细分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条规定: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,保护现场;造成人身伤亡的,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,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……未造成人身伤亡,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,可以即行撤离现场,恢复交通,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。” 开车转弯差点撞人属于“未实际碰撞但存在事故风险”的情形,若未造成伤亡且双方无争议,符合“自行协商撤离”的适用前提;若对方主张存在惊吓或间接损失,则需按“保护现场、报告交警”的条款执行,确保事故情况被依法记录,避免后续责任认定纠纷。该条款明确了驾驶人的现场处置义务,是处理此类情况的核心法律依据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开车转弯差点撞人的处理结果,可能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,以下为常见情形:
1. 对方存在酒驾、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:若对方在避让转弯车辆时,被查出酒驾,会直接影响责任认定。例如转弯车辆未打转向灯差点撞人,但对方因酒驾导致反应迟缓,交警可能认定“酒驾方承担主要责任”,转弯方仅需承担次要责任(如未按规定打转向灯),赔偿比例会相应降低。
2. 事故发生在视线不良路段(如夜间无路灯、雨天雾天):若转弯时处于夜间无路灯路段,且转弯车辆未开启转向灯,虽未碰撞,但对方因视线差紧急避让导致摔倒,交警会考虑“视线不良+未打转向灯”的叠加过错,认定转弯方承担更多责任;若转弯车辆已开启转向灯且减速慢行,对方因未注意观察导致避让不当,则转弯方责任会减轻。
3. 对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:若转弯差点撞到的是骑自行车的行人,且行人因避让摔倒受伤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“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”,即使未碰撞,转弯方若未减速让行,仍需承担赔偿责任,且赔偿标准会向非机动车方倾斜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开车转弯差点撞人时,部分驾驶人因慌乱易出现错误操作,以下为常见情形:
1. 直接驾车离开:部分驾驶人认为“没撞到就没事”,未停车查看直接驶离,若对方后续因避让导致身体不适(如事后出现头晕、摔倒),可能因无法证明“转弯行为与损害的关联性”被追责,甚至被认定为“逃逸”(虽未碰撞,但放任潜在风险)。
2. 与对方发生争执:因对方指责而情绪激动,与对方争吵甚至肢体冲突,不仅会激化矛盾,还可能因“扰乱公共秩序”被公安机关处罚,同时分散注意力,忽略对现场证据的固定。
3. 随意移动车辆:未拍照固定现场就移动车辆,若后续对方主张“转弯时未让行”,因现场被破坏无法还原转弯角度、道路标线等关键信息,可能导致责任认定对自己不利。
若您已出现类似错误操作,或担心后续产生纠纷,欢迎及时咨询律师,避免损失扩大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开车转弯差点撞人虽未实际碰撞,但仍可能存在法律风险,以下为具体说明:
1. 惊吓损害赔偿风险:例如转弯时未观察后视镜,突然切入直行车道,导致直行车司机紧急刹车,虽未碰撞,但直行车司机因惊吓引发心脏病复发,需住院治疗。此时直行车司机可能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,主张转弯方存在“未安全驾驶的过错”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等损失。
2. 证据缺失导致责任无法认定风险:例如转弯差点撞人后,驾驶人未拍照固定现场也未报警,3天后对方称因避让导致手机掉落损坏,要求赔偿。此时因无现场证据(如转弯角度、手机掉落位置),无法证明“手机损坏与转弯行为无关”,可能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,被判赔偿手机维修费。

上一篇:领取补偿金才半年怎么办

下一篇:暂无

← 返回首页